一、什么属于被迫离职的行为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通常属于被迫离职行为:1.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如强令员工在危险环境作业且不提供防护措施。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包括拖欠工资、克扣奖金等。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如制定不合理罚款制度。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遇到上述情况,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二、什么属于被骗行为
被骗行为指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构成被骗需满足几个条件。首先,欺诈方要有欺诈的故意,即有意欺骗他人;其次,实施了欺诈行为,包括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再者,受欺诈方因该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最后,受欺诈方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
比如,商家售卖商品时故意夸大产品功效,消费者信以为真购买,这就是常见的被骗行为。在法律上,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若造成损失,欺诈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什么属于被迫离职的情况
被迫离职指员工因用人单位的过错,不得已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况通常属于被迫离职:
1.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如高危作业却不提供必要防护装备。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包括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等。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像规定超长工作时间且无补偿。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员工被迫离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除了明确“什么属于被迫离职的行为”,实践中还有两个关键问题常让劳动者困惑:一是如何有效证明自己符合被迫离职的情形,比如需收集公司降薪、调岗、拖欠工资的书面通知、沟通记录、考勤凭证等证据;二是被迫离职后能主张哪些经济权益,比如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按工作年限乘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及奖金等。这些细节若把握不准,可能影响权益维护。若您正面临被迫离职困扰,或对证明方式、权益主张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精准梳理情况,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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