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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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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9 · 1559人看过
导读: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条件:主体上,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申请人;内容上,有具体仲裁请求、事实及理由;范围属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如劳动关系等争议;要在仲裁时效内申请,时效为一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需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提出申请,一般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条件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需符合以下条件:主体上,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有明确被申请人。内容方面,有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如请求支付工资需说明拖欠金额及时间等。范围上,应属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像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等。同时,要在仲裁时效内申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最后,需向有管辖权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

二、劳动争议仲裁是否不收取费用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取费用。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这一规定旨在减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解决劳动争议时的经济负担,使双方更愿意通过合法、公正的仲裁途径解决纠纷。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无需缴纳仲裁费用。不过,若在仲裁过程中涉及鉴定等费用,需按照相关规定由当事人承担。所以,劳动争议仲裁本身免费,但其他相关费用需依具体情况确定。

三、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如何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可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当我们探讨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条件是什么时,需要明确的是,这涉及到多个方面。比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像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等。同时,要有具体的劳动争议事项,例如工资纠纷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等。而且,该争议需在规定的仲裁时效内提出。你是否正面临劳动争议却不清楚是否符合仲裁受理条件呢?如果对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条件的细节、相关证据准备或者后续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妥善处理劳动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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