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辞职单位不批准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若你已按规定书面通知单位,期满后单位仍不批准离职,你可自行离职。若单位因此扣发工资,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应得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同时,注意保存好提前通知单位的相关证据,如快递单、邮件记录等,以备后续维权使用。
二、主动辞职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你按上述要求书面通知单位后,做好工作交接等事宜。若到期单位以不同意为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不支付工资、不出具离职证明等,你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收集通知单位辞职、工作交接等相关证据,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出具离职证明等。
三、主动辞职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存在法定情形时除外。如果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及法规规定并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员工因此主动辞职,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面临主动辞职单位不批准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即便单位不批准,只要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到期即可离职。比如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但在离职前仍需做好工作交接等事宜。要是单位以不批准为由刁难,比如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等,这是不合理的。你是否正遭遇此类困扰呢?若对于主动辞职单位不批准的后续处理、手续办理等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更精准详细的解答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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