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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受理部门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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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3 · 1938人看过
导读:劳动仲裁受理部门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其设立依据相关法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按规定决定在市、县或区、县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申请,两地均申请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仲裁委负责本区域内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的受理部门是哪个

一、劳动仲裁的受理部门是哪个

劳动仲裁的受理部门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设立一个或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若双方分别向上述两地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时间规定如下:仲裁申请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等原因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仲裁受理时间: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仲裁审理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延期的,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十五日。

三、劳动仲裁的受理内容范围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受理的内容范围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分歧。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像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否合法、单位解除合同是否合规等。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例如单位违规辞退员工。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如单位不按规定安排休假。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比如拖欠工资、未支付经济补偿。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我们了解到劳动仲裁的受理部门是各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具体情况,比如不同地区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界定、仲裁申请材料的特殊要求等。若你对这些相关问题存在疑问,比如不清楚自己所在地区仲裁委员会的准确地址,或者不明白某些特殊情况下仲裁流程会有何不同。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详细解答劳动仲裁受理部门相关的各类疑惑,助力你顺利解决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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