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能解除有啥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过,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仍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能否扣除工人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工人工资。
但存在法定允许扣除的情形:一是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不过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当月工资20%,若扣除后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是依据法院判决、裁定代扣抚养费、赡养费等;三是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工资,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劳动合同法终止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终止的赔偿分不同情形:若因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同上。若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不要求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在探讨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能解除有啥条件时,我们了解到这涉及诸多方面。比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非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等情况,单位也不能随意解除。若你正面临类似与劳动合同解除相关的疑问,比如如何保障自身权益在这些特殊情况下不受侵害,或者对劳动合同法其他细则仍有不解,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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