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仲裁证明对象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证明对象指需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主要包括:
1.劳动法律关系事实:如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证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2.劳动权益事实:涉及工资、奖金、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权益的事实。例如工资支付记录,证明用人单位是否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事实: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作出处理的,需证明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劳动者是否违反该制度。
4.劳动保护与职业危害事实:工作环境是否符合劳动保护标准,是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等。
5.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如仲裁时效、管辖等程序性事实。证明案件是否在仲裁时效内提出,以及仲裁委是否有管辖权。
二、劳动争议仲裁起诉管辖地是哪里
劳动争议仲裁起诉管辖地有明确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也就是说,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要起诉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可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法院,这样能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开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案件范围有哪些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案件范围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比如员工与单位就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分歧。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像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擅自变更工作岗位等。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例如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等情况。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如单位不安排法定休假、未依法缴纳社保等。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比如拖欠工资、工伤后不支付医疗费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在了解劳动争议仲裁证明对象有哪些后,我们能更清晰地把握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关键要点。劳动争议仲裁证明对象不仅包括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这一基础事实,像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都可作为证明材料。还涵盖了劳动争议发生的原因、过程等方面。比如加班事实的证明,劳动者需提供加班申请单、考勤记录等。若你在劳动争议仲裁相关事宜上还有疑问,例如如何收集有效的证明材料,或者对特定劳动争议的证明对象界定不明确等。别再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在劳动争议仲裁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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