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怎么处理
若要申请不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申请人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后,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仲裁裁决存在法定不予执行情形,如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等。
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理由成立,裁定不予执行;理由不成立则裁定驳回。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可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需注意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积极准备证据以支持自身主张。
二、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裁决效力分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
终局裁决针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这类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对用人单位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能起诉,但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非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若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生效的仲裁裁决,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劳动仲裁裁决书迟延履行金怎么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若一方未按劳动仲裁裁决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具体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一般债务利息是裁决书确定的利息,若未判,则无此部分。迟延履行期间自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到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止。例如,裁决书判定单位支付员工1万元,指定10天内支付,单位逾期20天支付,无一般债务利息,那么迟延履行金为10000×0.000175×20=35元。
当面临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的情况时,处理方式至关重要。首先,要仔细审查不予执行的理由是否合理合法。若认为该理由不成立,可尝试通过向法院提供新的证据、详细说明仲裁裁决的公正性等方式进行申诉。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有哪些法律途径可供选择,比如是否可以申请复议等。如果您对劳动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后的处理仍有诸多疑问,不知道该采取何种具体措施,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助您妥善应对这一复杂法律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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