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劳动关系后医院什么情况下会辞退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医院在以下常见情形可辞退员工:
1.员工过错性解除: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医院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非过错性解除: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医院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但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建立劳动关系是否必须订立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过,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行为,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也会被认定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从保障双方权益,明确权利义务角度,建立劳动关系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必要且重要的。
三、建立劳动关系要签合同吗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且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签。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满一年仍未订立,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建立劳动关系时应签订书面合同。
当我们探讨建立劳动关系后医院什么情况下会辞退员工时,除了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害等常见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员工长期无法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或者医院因经营困难等经济性裁员时,也可能辞退员工。辞退员工涉及诸多法律规定和权益问题。你是否担心自己或身边人面临被医院辞退的情况呢?如果对医院辞退员工的具体条件、合法程序以及自身权益保障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助你明晰相关法律要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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