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仲裁案举证期限是多长
劳动争议仲裁案的举证期限由仲裁委员会根据案件情况指定。
通常,仲裁委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仲裁委提交证据材料,若在该期限内提交确有困难,可在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延期,是否准许由仲裁委决定。
若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仲裁委应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或理由不成立的,仲裁委可根据不同情形不予采纳该证据,或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所以,当事人要留意仲裁委指定的举证期限,及时举证,若有困难尽早申请延期,避免因逾期举证面临不利后果。
二、劳动争议仲裁判决书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时间分两种情况。
若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这类裁决主要针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若是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需注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劳动争议仲裁财产保全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财产保全分仲裁前和仲裁中的保全。
仲裁前保全,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在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应提供担保,不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立即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申请仲裁的,法院应解除保全。
仲裁中保全,当事人可向仲裁委提出,仲裁委应将申请提交人民法院。法院会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保全。保全限于请求范围或与本案有关财物。
在探讨劳动争议仲裁案举证期限是多长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它对于整个仲裁过程有着重要意义。一般来说,举证期限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比如,如果是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的,用人单位应在指定期限内提供。那么除了举证期限本身,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如果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等存在争议该如何处理呢?这也会影响到最终的仲裁结果。若你对劳动争议仲裁案举证期限及相关证据问题仍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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