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到期解除补偿标准是多少
劳动合同到期,若用人单位不续签,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若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不续签,则无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在一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一般情况下,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从而解除劳动合同,但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不过,存在例外情形。若劳动者有以下情况,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
所以,单位通常能到期解除合同,但要付补偿,特定情形下需续延合同。
三、劳动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的不给补偿金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存在例外情形,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判断是否有补偿金,关键看用人单位在续签时有无降低原合同约定条件。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补偿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想必大家都很关注。除了明确具体的补偿标准外,大家可能还想知道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补偿该怎么办。其实,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正地判定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补偿以及具体的金额。另外,对于不同工作年限的劳动者,在计算补偿时的细节也可能存在疑问。比如工作年限不满半年和满半年但不满一年的情况,补偿标准会有怎样的差异。要是你对这些与劳动合同到期解除补偿相关的拓展问题还有疑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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