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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得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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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0 · 1917人看过
导读:法律规定单位不得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离岗前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等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或主张赔偿金。
单位不得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单位不得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得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相应的赔偿金

二、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以下是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特定情况下不会被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三、单位不得解聘怀孕的职工吗

一般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无过失性辞退)、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这并非绝对,若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情形,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单位仍可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单位并非绝对不能解聘怀孕职工,关键在于解聘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单位违法解聘怀孕职工,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当探讨单位不得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时,我们知道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况单位不得解除。那么如果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该如何维权呢?这涉及到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自己的劳动关系以及单位的违规行为。并且要了解自己可以主张的权益,如恢复劳动关系、获得赔偿金等。若你对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及后续可能遇到的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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