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如何依据法定事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依据法定事由解除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
一是即时解除。当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合同且无需事先告知: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二是预告解除。若用人单位有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费等情形,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解除合同。同时,符合上述情况解除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证据,确保自身权益在解除合同过程中不受侵害。
二、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协商和解。与用人单位直接沟通,表明自身诉求,争取达成和解协议,这是最便捷的方式。
其次,调解。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申请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再者,仲裁。若协商、调解不成,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决。
最后,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终局裁决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同时,劳动者日常要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维权时使用。
三、劳动者如何撤销生效劳动仲裁申请
一般情况下,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无法由劳动者撤销,但可通过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或不予执行来处理。若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这些情形,劳动者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在执行程序中可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抗辩。
当探讨劳动者如何依据法定事由解除劳动合同,这其中门道不少。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时,劳动者有权解除。或者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成为法定解除事由之一。在这种情况下,若劳动者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流程、自身权益保障范围等存在疑问,比如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以及补偿标准是多少等。别让这些困惑阻碍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读,帮您明晰在法定事由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各项要点,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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