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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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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18 · 1981人看过
导读:用人单位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书面合同,应自满一个月次日至补订前一日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用工满一年不订书面合同,视为已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订之日起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同时要注意,劳动者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需注意,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未签合同,暂无需赔偿;但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需支付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满一年仍未签,除支付前期双倍工资外,还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劳动者故意不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及时终止劳动关系,否则也可能担责。

三、不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若满一年仍未订立,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当我们探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时,要清楚其赔偿不仅关乎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如果是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呢?这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此时用人单位仍需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你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如何争取应得赔偿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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