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如何计算出来的
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
具体而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每月需支付二倍工资,时效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例如,3月1日入职,4月1日起应支付双倍工资,时效从4月2日起算一年。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从满一年的次日起算一年。
需要注意的是,时效会因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等法定事由而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计算有啥依据
双倍工资仲裁时效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般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这期间,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比如应支付10月双倍工资,若10月工资在11月支付,那么11月最后一天就是该月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
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需支付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需注意,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法定情形而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三、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计算依据是什么
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计算依据如下: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一般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例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从第二个月开始逐月计算一年时效。
若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持续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则逐月起算,直至满一年。满一年后,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截止。
双倍工资仲裁时效的计算有其特定规则。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仲裁时效。比如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离职时,离职之日就是违法行为结束之日,仲裁时效从这一天起算一年。不过,如果用人单位持续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时效就从最后一次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起算。要是你在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计算上还有疑问,比如不清楚具体到某一情形下该怎么算,或者对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有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