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得有补偿金吗
一般情况下,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补偿金。依据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但存在例外情况,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过错情形,劳动者以此为由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是在特定情形下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职工主动自愿解约不在支付范围内。
不过,若存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等情况,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会怎样
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则符合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依法结算工资。若职工未按法定程序通知就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从职工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用,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自愿解除是因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等过错情形,职工还可要求经济补偿。
当探讨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金时,要明确一般情况下,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补偿金的。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比如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违法行为,导致职工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此时职工仍可能获得补偿金。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职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也能主张相应补偿。你对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情况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呢?若有困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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