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和分公司签订
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具备一定经营资格。当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注意其是否有总公司的明确授权。若分公司未经授权签订合同,总公司追认则合同有效;若总公司拒绝追认,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分公司需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等。
不过,为避免潜在法律风险,建议优先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只能与分公司签,要仔细审查其经营状况、资质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发现合同有问题怎么办
若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有问题,首先要冷静分析问题所在。比如合同条款违法、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
对于违法条款,如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该条款自始无效。若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核心内容违法,可与用人单位协商修改。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该条款无效,并要求依法确定相关内容。
若是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后,合同自始无效,双方应按法律规定处理已履行部分。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能证明误解或不公平情况的聊天记录、文件等,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签订劳动合同赔违约金吗
一般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后并不一定会赔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要判断是否赔违约金,需看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情形。
当探讨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和分公司签订时,答案是在一定条件下是可行的。分公司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就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但要是分公司未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受总公司委托也能与劳动者签合同。这里面涉及到很多细节,比如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权益保障是否到位等。你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对与分公司签订存在疑问呢?如果对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流程、后续权益维护等还有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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