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中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在劳动仲裁中,举证责任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但存在特殊情况。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比如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用人单位不提供的,需承担不利后果。
此外,在一些特定纠纷中,举证责任会倒置。例如,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是考虑到用人单位在管理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掌握更多证据资源,这样的分配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确保仲裁公平公正。
二、劳动仲裁中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有效期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仲裁中能作为证据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仲裁中可作为证据的材料多样。首先是书证,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能直接证明劳动关系及相关事实。物证方面,像工作服、工作设备等可辅助证明工作内容与环境。视听资料包含录音、录像,比如与工作相关的谈话录音、工作场景录像等。证人证言即同事、上级等的证言。鉴定意见如工伤鉴定等。勘验笔录是特定情况下的现场记录。电子数据,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能反映工作沟通情况。当事人要注意收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在仲裁时提交有力证据维护自身权益。证据需妥善保存,按法定程序提交,以增强证明力。
在劳动仲裁中举证责任的分配至关重要。一般来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各自相应的举证责任。比如在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方面,劳动者通常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证据。而用人单位对于一些由其掌握管理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员工档案等负有举证责任。若涉及加班事实的认定,劳动者要证明加班的时间、内容等,用人单位则需证明已支付加班工资。你是否对劳动仲裁中举证责任分配还有其他疑问呢?比如在具体某类劳动纠纷中该如何准备证据。若有不解,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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