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可进行经济性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企业出现经营困境,可能面临破产时,为优化结构、降低成本可裁员。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如市场萎缩、订单锐减致企业难以为继。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企业因发展战略等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单位经济性裁员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二、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能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在以下情形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协商一致解除: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书面形式确定。
2.劳动者过错: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单位可解除。
3.经济性裁员:企业经营困难等符合法定裁员情形时,可依法定程序裁员。
4.劳动合同期满:虽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期满且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5.客观情况变化:因不可抗力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仍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用人单位破产、吊销执照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劳动合同终止。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三、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在以下两种情况可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当我们探讨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经济性裁员时,其实这背后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与诸多考量因素。比如企业经营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等,这些都可能成为经济性裁员的触发点。而在实施经济性裁员时,单位也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若单位真的进行了经济性裁员,员工的工作交接、经济补偿等事宜也都需要妥善处理。你所在的单位是否面临类似情况呢?对于经济性裁员中员工的权益保障、经济补偿标准等问题还有疑问吗?如果有,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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