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认劳动关系存续
确认劳动关系存续可从多方面着手。首先,看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最直接的证明。若有合同,按合同约定及实际履行情况判断。
若无合同,可参考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银行工资流水,能体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很关键。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也可作为旁证。此外,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综合起来也能辅助证明劳动关系存续。在劳动争议中,若对劳动关系存续有争议,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根据各方证据进行认定。
二、如何确认劳动关系的管辖法院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劳动者有选择权,可选择其中一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之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起诉,就按照上述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需注意,先仲裁是必经程序。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如何确认劳动关系不存在
确认劳动关系不存在可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查看是否有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存疑。其次,考量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这些可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反之则对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有帮助。再者,若未实际提供劳动、不受用人单位管理、未获取劳动报酬等,也可佐证劳动关系不存在。若双方对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有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由仲裁委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庭审情况综合判断。需注意,确认劳动关系不存在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它关乎劳动者的诸多权益。除了文中提到的判断标准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存续。另外,当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时,原劳动关系也依然存续。若您在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方面还有疑问,比如不清楚如何收集相关证据,或者对某些特殊情况的劳动关系认定把握不准,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准确且详细的解答,帮助您明晰自身权益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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