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怎么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确定有多种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时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可视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对于其他劳动争议,比如因解除劳动合同等引发的纠纷:
用人单位明确拒绝支付工资或相关待遇,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用人单位没有明确拒绝,而是处于拖延状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之日,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之日,或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之日,可认定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需综合具体案件事实,依据相关证据来准确判断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民法典中公司股东是否要承担债务
一般情况下,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形,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还有,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况下,股东也可能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等。具体需依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定股东是否需承担公司债务及承担何种责任。
三、民法典中公司倒闭了欠条是否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公司倒闭并不影响欠条的效力。
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即便进入破产等倒闭程序,其对外签订的合同及形成的债务关系依然存在。欠条作为一种债权凭证,只要是基于真实的交易等合法原因形成,具备法定形式要件,如双方签字或盖章等,就是有效的。
在公司倒闭后,债权人可通过申报债权等法定程序主张权利。破产财产会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机会从破产财产中获得相应清偿。但需注意,申报债权要及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破产程序中得到合理处理。
当探讨能怎么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时,要知道这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规判断标准,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留意。比如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在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上遇到难题,比如对不同情形下具体的起算点存疑,或者不知道自己的情况该如何认定。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您的实际情况,精准为您解析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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