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案件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劳动仲裁案件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一般来说,只要是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范畴内的争议,且符合劳动仲裁的受理条件,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需注意,有些争议可能需要先经过特定的程序或前置条件,如工伤认定等。若对具体案件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存在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
二、劳动仲裁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劳动仲裁案件管辖法院确定规则如下:
首先,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
其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时,管辖法院的确定遵循: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同样,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当事人分别向两地基层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这样规定便于当事人参与诉讼,也利于法院查明事实,方便审理。
三、劳动仲裁案件中哪些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在劳动仲裁案件中,以下几类证据通常具有法律效力:
书证: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最直接的书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银行转账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可证明劳动报酬、社保权益;考勤记录能反映出勤情况。
物证:能证明与工作相关事实的物品,如工作服、工作证、工具等,可证明劳动者身份及工作内容。
视听资料:与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谈话录音、工作场所的监控视频等,可直观反映劳动纠纷相关情况,但要注意合法性。
电子数据:电子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可证明双方关于工作安排、劳动争议的沟通情况。
证人证言:了解案件情况的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也可作为证据,但证人需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证。
需注意,证据要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才能被仲裁机构采信。
在探讨劳动仲裁案件的受理范围是什么时,我们明确了诸多具体情况。但在此之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仲裁受理细节与普通劳动纠纷可能存在差异。另外,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在仲裁时如何准确界定适用标准也很关键。若你对这些拓展内容或者劳动仲裁案件受理范围的其他方面仍有疑问,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帮你消除困惑,明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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