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受理后举证的资料要交给谁
劳动仲裁受理后,举证资料通常交给劳动仲裁委员会。当事人要按仲裁委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
准备证据副本时,数量是被申请人数量加一份。自己留一份,其余交仲裁委转被申请人。
证据要附上清单,写明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
提交的证据要合法、真实、有关联。规范提交证据,能保障自身权益,助仲裁委公平裁决。
二、劳动仲裁举证资料交给仲裁委后还有啥流程
举证资料交至仲裁委后,后续流程如下:
首先是仲裁委审核。仲裁委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初步审查,若认为证据不全或需补充,会通知当事人补充证据。
接着安排开庭。仲裁委确定开庭时间和地点,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书。
开庭时,先进行庭审调查,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出示证据并相互质证;然后进入辩论阶段,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之后是调解环节。仲裁庭会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若调解不成,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一般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可延长15日。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三、劳动仲裁举证资料未交齐会有何法律后果
在劳动仲裁中,举证资料未交齐可能产生不利法律后果。
首先,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若申请人举证资料未交齐,无法充分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仲裁委可能不支持其仲裁请求。例如,申请人主张加班工资却未提供加班证据,仲裁委难以认定加班事实,其诉求可能不被支持。
其次,被申请人举证不全,可能导致其抗辩理由不被采信。比如被申请人称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但未提交相关制度依据和员工违规证据,仲裁委可能认定解除行为违法。
不过,若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交齐,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延期举证。若确有证据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也可申请仲裁委调查收集。
当探讨劳动仲裁受理后举证的资料要交给谁时,除了明确要交给劳动仲裁机构这一关键问题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提交资料的形式,既可以是纸质版,也可能根据仲裁机构要求提交电子版。另外,举证的时间限制也很重要,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可能会影响自身权益。同时,对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也有着严格要求,虚假资料会引发严重后果。如果您在劳动仲裁举证过程中,对举证资料的具体要求、举证时间等方面还有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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