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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单位应给经济补偿情形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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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05 · 1579人看过
导读: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解除时单位应给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单位提出并协商一致解除;单位无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除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外);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单位应给经济补偿情形是哪些

一、劳动合同解除单位应给经济补偿情形是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解除时单位应给经济补偿的情形主要有:

1.协商一致解除,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单位无过错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的。

3.经济性裁员,单位因经营困难等原因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4.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计算经济补偿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单位无需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劳动合同法》,单位无需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存在过错: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劳动合同期满,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三、单位无需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情形有哪些

依据《劳动合同法》,单位无需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主动辞职。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2.劳动者存在过错。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劳动合同期满,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当探讨劳动合同解除单位应给经济补偿情形是哪些时,除了常见情形,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通常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另外,若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获得的赔偿又有不同,可能是双倍的经济补偿。你是否遇到过类似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呢?要是对经济补偿的计算、单位违规解除的赔偿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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