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解除单位应给经济补偿情形是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解除时单位应给经济补偿的情形主要有:
1.协商一致解除,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单位无过错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的。
3.经济性裁员,单位因经营困难等原因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4.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计算经济补偿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单位无需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劳动合同法》,单位无需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存在过错: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劳动合同期满,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三、单位无需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情形有哪些
依据《劳动合同法》,单位无需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的情形如下:
1.劳动者主动辞职。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2.劳动者存在过错。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劳动合同期满,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当探讨劳动合同解除单位应给经济补偿情形是哪些时,除了常见情形,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通常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另外,若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获得的赔偿又有不同,可能是双倍的经济补偿。你是否遇到过类似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呢?要是对经济补偿的计算、单位违规解除的赔偿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