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争议如何确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争议通常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定。一般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确定管辖地时,需考虑具体的劳动法律关系、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注册地等因素。若对管辖地存在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定。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证据效力认定咋判断
劳动争议仲裁中,证据效力认定可从以下方面判断:
客观性:证据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非主观臆想。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书面材料,其内容是实际发生的交易或约定,具有客观性。
关联性:证据要与案件事实相关联,能证明案件中的争议点。例如,员工主张加班工资,其提供的考勤记录需与加班时间相关联才有证明力。
合法性:证据的收集方式和形式要合法。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如威胁、诱导证人作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各类证据效力也有不同,一般而言,国家机关保存的档案文书、经过公证的书证证明力较强;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易被篡改,证明力较弱,需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此外,原始证据效力大于传来证据。
三、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处理方式是啥
劳动争议仲裁中,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需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仲裁委对异议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若异议不成立,会书面驳回。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管辖。双方分别向两地仲裁委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管辖。
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不能就管辖异议事项直接起诉,但可在后续不服仲裁裁决结果时,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对管辖问题一并审查。若法院认为仲裁委无管辖权,可能撤销仲裁裁决。
在探讨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争议如何确定时,我们了解到这一过程存在多种考量因素。而在确定管辖地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后,如果一方对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诉讼管辖地又该如何确定呢?另外,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之后又发生新的争议,那么新争议的管辖地又该怎么判定呢?这些都是与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争议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你是否在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呢?若对这些拓展问题或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争议的任何方面仍有困惑,就请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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