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驳回劳动仲裁请求的情形不包括哪些
驳回劳动仲裁请求的情形通常涵盖:申请人主体不符合要求、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不明确、已过仲裁时效等。
1.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未被认定,像未给加班工资、未交社保等情况不算在内。
2.劳动者合法权益虽未全部被支持,但非其自身原因所致,比如证据充足却未被仲裁庭采纳等。
3.仲裁请求虽部分不合理,但其他合理部分应获支持,不能一概驳回。
总之,驳回劳动仲裁请求务必严格依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要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防止不合理驳回。
二、劳动仲裁请求被支持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请求被支持需符合法定情形,常见如下:
确认劳动关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用工关系,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仲裁委可支持确认劳动关系请求。
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未依法支付加班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请求支付差额或足额工资的,会获支持。
经济补偿或赔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存在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过错,劳动者请求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仲裁委一般会支持。
工伤待遇:劳动者经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相关工伤待遇,劳动者的请求会获支持。
三、劳动仲裁请求被驳回,哪些情形不在其列
劳动仲裁请求被驳回的常见情形包括仲裁请求缺乏事实依据、超过仲裁时效、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等。不在被驳回之列的情形有:
事实清楚且证据充分:当事人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能清晰支持仲裁请求的,仲裁请求一般不会因缺乏事实根据被驳回。
未超仲裁时效: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不存在时效中止、中断事由过期提出申请的问题。
属于受案范围:仲裁请求是关于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等事项的,符合劳动仲裁受案规定。
在了解驳回劳动仲裁请求的情形不包括哪些时,我们清楚了仲裁审理的相关要点。其实除了已明确的驳回情形外,劳动仲裁还有诸多值得深入探讨的方面。比如劳动仲裁裁决后,如果一方对结果不服,该如何进一步维权,是上诉还是有其他途径。还有,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证据的效力是如何认定的,不同类型的证据对裁决结果有多大影响。这些拓展问题都与劳动仲裁紧密相关。若你对这些拓展内容或劳动仲裁整体仍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更精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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