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性裁员依法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有哪些
经济性裁员依法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包括: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这些人员在经济性裁员时享有优先留用的权利,以保障企业的稳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在裁员时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经济性裁员需要满足哪些要件
经济性裁员需满足以下要件:
一是经济性原因,如经营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二是程序要件,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三是人数限制,一次性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
四是优先留用特定人员,如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务必严格遵循上述要件,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需承担支付赔偿金等法律责任。
三、经济性裁员无固定期限员工怎么赔偿
经济性裁员时,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的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通常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比如工作10年,月工资8000元,单位应支付10×8000=80000元经济补偿。
当探讨经济性裁员依法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有哪些时,我们了解到主要包括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等。除此之外,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员工也在优先留用之列。那么,若企业未按规定优先留用这些人员,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呢?若这些优先留用人员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又该如何维权呢?关于这些拓展问题,若你还想深入了解,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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