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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低于最低标准能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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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4 · 1934人看过
导读:当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并按应付金额的50%100%加付赔偿金。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工资问题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否则解除行为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获得赔偿金。用人单位应依法行事。
工资低于最低标准能解除合同吗

一、工资低于最低标准能解除合同

1.当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就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哟。

2.劳动者可以理直气壮地让用人单位把差额给补足,还能让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这个范围,给咱加付赔偿金

3.要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没领够工资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那得符合规定的情形,像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之类的。要是不符合,那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就可能是违法的,劳动者就有权让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给赔偿金。总之,工资低了,劳动者有权利解约要赔偿,用人单位得依法办事,别冒违法解除的风险哟。

二、工资低于最低标准解除合同有啥法律后果

若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因单位支付工资低于最低标准解除合同,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补足差额及赔偿金:用人单位需补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工资低于最低标准解除合同有赔偿吗

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劳动者解除合同有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用人单位存在此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据该法第三十八条,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按照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劳动者还可要求用人单位补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

当探讨工资低于最低标准能否解除合同时,这背后涉及到一系列权益考量。除了能否解除合同,还存在若因工资低于最低标准解除合同后,劳动者能否获得经济补偿等问题。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及工资水平相关。如果用人单位长期以低于最低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解除合同后,按照法律规定可能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你是否正面临工资低于最低标准的情况而困惑呢?若对工资低于最低标准解除合同及相关权益问题还有疑问,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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