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必须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用人单位需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如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等。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商一致的。
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如劳动者患病不能胜任工作等。
6.经济性裁员。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拒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会有啥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拒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将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经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需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承担违约责任:若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经济补偿支付事宜,单位拒绝支付构成违约,劳动者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强制执行:劳动者通过仲裁或诉讼获得支持后,若单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单位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其正常经营。
三、劳动者主动离职哪些情形能获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主动离职在以下情形可获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例如,煤矿企业未给矿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像企业无故拖欠工资数月。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企业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等保险。
4.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比如企业规定员工加班无加班费。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如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签订合同。
6.用人单位以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可立即离职并获补偿。
当探讨哪些情形会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时,除了正文已提及的情况,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了解。比如,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样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若你在工作中遇到与经济补偿相关的难题,或是对这些情形下补偿的标准、计算方式等存在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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