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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老板有权辞退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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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9 · 1681人看过
导读:试用期员工在企业解散时,不论工作时长,均有权获得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不满六个月者,补偿半个月工资;六个月至一年者,视同满一年计算,补偿半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全年计算。补偿金额以实际工作年数为基数,月薪超出当地职工月均工资三倍上限者,补偿金额递增。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月工资以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收入为准。企业解散常见原因包括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决议或公司合并拆分。
试用期老板有权辞退员工吗

一、试用期老板有权辞退员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便是处于试用期阶段且企业决定解散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时,试用期员工仍有权享有相应的经济补偿待遇。

其中,若员工在此短暂实习期内工作尚未满六个月,则将得到半个月工资补偿金;

反之,如果员工已在该岗位服务逾六个月但未满整整一年,则其应被视为于届满一年之日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倘若员工服务期不足六个月,那他便有权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应当按照员工在当前企业工作的实际年份计算,即每服务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服务年限长达六个月以上,但依然不满一年的员工而言,他们有权从此处计取一整年的补偿金额;

而那些服务期刚刚达到六个月及以下的员工,则可直接向其发放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超出了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直辖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公开发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上限,那么其享有的经济补偿金额将按同比例提高,并且累计支付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

在此规定中,“月工资”代表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

总体来说,企业解散的常见状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遇到其它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项;

二、经过股东会或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确认解散;

三、由于公司兼并或拆分需求导致的必须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试用期老板可以辞退员工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便是处于试用期阶段且企业决定解散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时,试用期员工仍有权享有相应的经济补偿待遇。

其中,若员工在此短暂实习期内工作尚未满六个月,则将得到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反之,如果员工已在该岗位服务逾六个月但未满整整一年,则其应被视为于届满一年之日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倘若员工服务期不足六个月,那他便有权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应当按照员工在当前企业工作的实际年份计算,即每服务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服务年限长达六个月以上,但依然不满一年的员工而言,他们有权从此处计取一整年的补偿金额;

而那些服务期刚刚达到六个月及以下的员工,则可直接向其发放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超出了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直辖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公开发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上限,那么其享有的经济补偿金额将按同比例提高,并且累计支付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

在此规定中,“月工资”代表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

总体来说,企业解散的常见状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遇到其它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项;

二、经过股东会或股东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确认解散;

三、由于公司兼并或拆分需求导致的必须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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