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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应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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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5 · 1415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强调,对无异议的仲裁裁定,当事人须履行;如对劳资纠纷仲裁结果不满,劳动者可在15日内民事诉讼。逾期未诉或执行的,非争议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任何仲裁裁决,当事人在法定期内有权向法院质疑并诉讼。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应如何办理

一、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应如何办理

依据我过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仲裁裁定无任何疑问或反对意见的情况下,相关当事人需严格履行相应义务。

若是涉及到劳资纠纷的发生,因劳损的当事人对仲裁结果持有不同看法或者表示质疑,那么他们有权在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之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

任何一方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没有就此提起诉讼,也未按照仲裁裁决履行相应义务的话,那么另一方当事人便可依据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当然,若您对此仲裁裁决存疑,同样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触发期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对劳动仲裁不服提起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

关于劳动仲裁起诉流程的详细规定如下:

首先,劳动争议案件的各方当事人需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并须同时递交书面形式起诉状

其次,经过法院严格的审查程序之后,若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则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决定;反之,如果法院认定该案不符合受理标准,同样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第三,对于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方来说,必须在收到法院立案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如逾期未缴,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诉讼权利;

最后,在正式立案之后,法院将会把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现行法律严格规定,对于已确认无争议的仲裁裁决,负有义务的各方当事人必须落实予以履行。但是如果员工对劳动权纠纷所涉及到的仲裁结果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展开民事诉讼程序。在此期间如果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实际执行仲裁裁决的要求,非争议方有权依据相关法规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同时,无论何时何地,参与仲裁的任何一方都享受权利向法院提出疑义,并就仲裁结果展开公平公正的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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