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经双方同意后可以更改吗
本项劳动合同时经过我方与贵司双方的相互认可,方可进行修改以符合实际情况。
此处所说的劳动合同变更系民事法律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在合同尚处于履行阶段或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时,需经由我方及求职应聘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且采用书面协议形式共同完成对合同内容的部分修订、补充或部分删除等操作。
经修订并签订完毕的劳动合同文本将分别交由我方及求职应聘者各自持有以备存档及履行合同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经双方同意是否可以更改
劳动合约的签订与变更皆在两方的共识之下进行。
所谓劳动合约之变更,乃为劳动合约依循法定程序订立之后,于合同现行履行阶段或尚未执行完成之际,经雇主以及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共同达成协议,通过协商方式对劳动合约内容进行部分性的修订、增补及删减的法律实践活动。
实施劳动合约变更时,须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其有效性。
且值得注意的是,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双方面分别保留拥有各自的一份副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须经甲乙双方达成共识后方能进行调整,以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如有任何变更,应在有效期限内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并涉及到增加、删除或修订等内容。修订完成后,甲乙双方各自持有一份经过修订的合同文本,以便于存档及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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