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个月内员工不签合同解聘通知书有什么后果
若有员工拒绝签署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单,这并不会对单位的合法解约行为产生不利影响。对于那些无法胜任当前职位或经过再训练依然无法达到岗位要求者,用人单位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该员工,而在通知函送达至员工时,无需其进行任何签名确认,只需待通知期限届满之后便可依法实施解约手续;
此外,倘若员工存在严重过失,用人单位亦有权立即与之解除劳动关系,无需预先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若职工已于聘用初期后的一个自然月之内尚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违法行为。所谓劳动合同,即是用来明确规定劳资双方彼此之间的工作关系以及详细列明各自应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的协议文件。故此,无论是对于劳动合同的草拟或变更都必须遵守公平而自由、协商无碍的原则,切不可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普遍规定。而未能成功签订这类劳动合同时显然违背了我国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与义务,因而被认定为严重的违法行径。
根据定义,工资欠付也可称之为无故拖欠工资,这意味着即便并无任何法律所规定的特殊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仍需按照既定时间表如期且足额地向员工发放其工资。因此,用人单位有责任在每一个自然月结束之后的三十日内将该月的工资结算完毕,若超过该期限仍未进行结算,便构成了对工资的拖欠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第二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第一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
第三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当员工对单位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表示拒绝时,这并不会妨碍到用人单位依法进行非法解雇。倘若员工无法胜任其本职工作或者在经过培训之后仍然未达到预期的绩效标准,那么用人单位则应当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向该员工发出通知,而无需等待该员工的签字确认。待满30天后,用人单位便可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然而,如果员工存在严重的过失行为,那么用人单位有权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须事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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