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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减员后多久可以在同一家公司增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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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4 · 5906人看过
导读:员工离开公司并停止缴纳社保后,如想重新加入该公司的社保体系,时间间隔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大部分地方规定员工需等待至少三个月才能重新申请加入社保。这是为了确保社保系统的有效管理和资源的合理分配。因此,员工在离职后若希望再次加入公司社保,需耐心等待相应时间。
社保减员后多久可以在同一家公司增员

一、社保减员后多久可以在同一家公司增员

对于施行社保减员操作之后,欲再度参保的情况,所需要的等待时间会受到不同地域社保政策的制约和影响。一般而言,大部分地区在社保减员操作完成后,参保人需要度过至少三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之后,方能有机会再次参与到当地社会保险体系中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社保减员怎么办理

办理社保减员的办法:单位可以携带其营业执照、职工的身份信息离职证明或者单位印章等材料,依法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减员的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办理减员登记,并依法核定其社保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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