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一个公司工作十年以上有哪些福利
我国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愈发得到提升,其中最为直观的表现之一在于福利待遇水平有所提高。
针对我国劳动者应享有的福利项目,过去10年以上工龄的资深员工已经基本全部涵盖在内,许多企业更是为其制定出相应的年假制度以供其自由支配。
与此同时,员工的薪资以及红包等额外收入也会随时间推移而逐步增长,从而使得他们在工作中的生活质量得以有效地提高。
更为关键的是,劳动关系得到进一步稳固,这对于广大劳动者而言无疑是一种福音,使他们能够更加安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一个公司干了二十年离职能有什么补偿
在一个公司干了二十年离职的,不一定会获得补偿。如果可以获得补偿的,可以获得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补偿。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劳动者可以获得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离职可以获得补偿的情形如下:
一、劳动者被无过失性辞退的。
二、因为公司裁员将劳动者辞退的。
三、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劳动者因为单位存在过错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离职的。
六、因为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离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在一个公司工作十年以上有哪些福利”,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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