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有哪些
用以证实劳资关系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如下几类:
首先是薪资支付的证据或者记录(即雇员工资发放的花名册)以及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的账目票据;
其次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颁发的所谓岗位工作证和服务证等具有认证身份作用的证件;
第三种则是劳动者本人填写的被用人单位用于招收员工的登记表和报名表等招工应聘资料;
此外,还有考勤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
最后,其他雇员提供的证人证言也可以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
在上述各类证据中,由用人单位承担提供(一)(三)(四)项相关凭证的举证责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何收集
1、尽量收集到证明的原件,如果无法收集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的方式搜集;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搜集网络信息:用人单位网页登记的各种公告或消息,或者劳动者与相关人员的各种即时聊天信息的记录等;
4、搜集手机短信与电话录音。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有哪些”,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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