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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把劳动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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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3479人看过
导读:再开一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方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这个劳动合同是一式三份,当然普遍的情况是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劳动者自己把劳动合同搞丢,那么可以直接到公司的人事部门再去要求重新开具一份和原来一样的劳动合同。
自己把劳动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一、自己把劳动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失,可以找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重新开具一份。

(一)一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应该包括哪些方面?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是劳动纪律。

(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的有利凭证,如果劳动合同未能够签订,也不妨碍劳动事实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样能够得到维护。

劳动合同一旦签字盖章就应当双方各执一份,并且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劳动者自行丢失了劳动合同,那么应该即刻到用人单位方去补开一份劳动合同。一般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拒绝补开的,因为这是用人单位的职责。但是注意补开的劳动合同也必须要和原来的劳动合同一样,劳动者要注意看清是否有多增或者减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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