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时突然生病需要长时间治疗,这是很多人都可能遇到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是享有医疗期的。可当医疗期结束后,有的员工可能还不能回到工作岗位正常工作,这时候就可能面临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少人就迷糊了,这种情况下单位该怎么补偿自己呢?弄清楚补偿问题,能让我们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更有底气,也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明确补偿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说明,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是有条件的,同时也要给予一定补偿。比如说小李,得了重病医疗期满后无法再胜任原工作,单位给他另行安排岗位他也做不了,这时单位要依法和他解除合同并给予补偿。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小张在单位工作了3年半,那他能拿到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要是他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经济补偿金就是5000×3.5=17500元。
三、医疗补助费的情况
除了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的病情比较严重,还可能会有医疗补助费。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患重病的,还应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百分之五十的数额;患绝症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百分之百的数额。例如小赵患了重病,在获得经济补偿后,还能根据病情得到相应的医疗补助费。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要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来对病情进行鉴定。
四、维权的途径和要点
如果遇到单位拒绝补偿或者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协商,争取和平解决。协商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病历、工资条等。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准备好书面投诉材料。还能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需要撰写仲裁申请书,提交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仲裁之后,对结果不满意还能到法院起诉。
解决了医疗期结束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后,后续也可能会产生新的麻烦。比如单位不按时支付补偿款怎么办,劳动者领取补偿之后发现自己还有其他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一旦处理不好,会给劳动者带来更多的困扰。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依据具体情况帮劳动者分析后续问题该怎么解决,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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