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的时候,试用期是大家常遇到的环节。一般来说,试用期是用来让用人单位考察员工是否合适,员工也看看这份工作是不是自己想要的。正常情况下,过了试用期就该签正式合同了。可有的用人单位却在员工试用期过了之后,还要再次签试用期合同,这就有点不对劲了。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心里会犯嘀咕,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清楚这种行为有没有相应的处罚。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再次签署试用期合同的法律定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过了再签试用期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该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条款是无效的。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试用期满后,公司又和他签了一份试用期合同,那这份合同里关于试用期的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二、用人单位需承担的赔偿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再次约定试用期,要承担赔偿责任。按照该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小张试用期满后又被要求签试用期合同,多履行了2个月试用期,他试用期满月工资是5000元,那公司就要支付他10000元赔偿金。
三、劳动者的维权途径
1.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沟通,指出其行为违法,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比如小王发现公司再次签试用期合同,就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要求公司纠正错误,支付相应赔偿。
2.投诉: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再次约定试用期的事实。
3.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作出裁决。
四、维权时的证据收集
证据在维权过程中很关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能证明用人单位再次约定试用期的证据,比如再次签订的试用期合同、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能帮助劳动者在维权时占据有利地位。
试用期过了再次签署试用期合同的事儿处理完之后,后续可能还会碰到一些新问题。比如用人单位会不会因此给劳动者穿小鞋,在工作安排、绩效评估等方面为难劳动者;或者赔偿金支付之后,用人单位会不会以其他理由克扣工资。要是遇到这些麻烦事儿,自己处理起来可能会很棘手。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应对流程,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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