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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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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697人看过
导读: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分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三种。过错性辞退中,劳动者如在试用不符条件、严重违纪等,单位可解除。非过错性辞退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付一月工资,适用于劳动者患病不能工作等情况。经济性裁员用于企业破产重整等,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职工说明并向劳动部门报告。
用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用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分为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况。

过错性辞退时,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过错性辞退,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适用于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订立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达成协议。

经济性裁员适用于企业破产重整、经营困难等,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二、用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遵循啥条件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形:

过失性辞退

依《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六种情形之一,单位可解除且无需支付补偿。

无过失性辞退:

依该法第40条,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变更的,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1个月工资可解除,并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

依第41条,单位在经济困难等四类情形下,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听取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裁员并支付补偿。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担何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责任分不同情形。若属合法解除,如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无需担责。若属违法解除,依《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我们了解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分为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况后,还需知晓后续问题。比如,被过错性辞退的劳动者,是否能获得离职证明?答案是肯定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非过错性辞退时,若用人单位没按规定提前通知,除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外,还可能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经济性裁员后,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重新招用人员,被裁人员是否有优先就业权呢?若你对这些后续问题或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细节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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