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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补偿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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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0 · 1685人看过
导读: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补偿:一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且单位无过错,如按规定提前通知单位解除合同;二是因劳动者过错致单位解除合同,如严重违规、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等;三是合同期满,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约,劳动者不同意;四是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五是劳动者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失踪,劳动合同终止。
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补偿情形有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补偿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主动辞职,且用人单位无过错。比如按规定提前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单位无需补偿。

2.因劳动者过错致单位解除合同,像严重违规、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单位可不补偿。

3.合同期满,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约,劳动者不同意,单位无需补偿。

4.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单位无需补偿。

5.劳动者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失踪,劳动合同终止,单位不用补偿。

二、解除劳动合同不足一年能获多少补偿

1.合法解除且符合补偿条件:工作不满六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补偿一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2.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按上述经济补偿标准两倍支付赔偿金。即不满六个月赔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赔两个月工资。

三、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多少

1.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月工资定。

2.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解约,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要多给一个月工资。

3.这些情形有:劳动者病愈不能干原工作和新安排工作;劳动者经培训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大变,双方就变更合同协商无果。

在探讨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补偿情形有哪些时,除了已明确的情形,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员工违反保密协议竞业限制条款,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即使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符合法定不予补偿的情况,用人单位还有权要求员工进行赔偿。另外,当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虽然单位无需补偿,但也需遵循合法的程序和证据要求。如果您对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补偿的具体判定、赔偿责任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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