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渎职罪 > 玩忽职守罪 > 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2-05 05:10:11

虚开增值税发票立案一个月

最近回复:

您好,您是这个事情的那一方呢

2026-02-01 15:34:52

不按时申报税务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想了解税务申报延误会受到哪些处罚?

最近回复:

不按时申报税务,一般会被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若有应纳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解决方案是尽快补申报,主动向相关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之后要按时申报避免再违规。

2026-01-30 19:25:52

税务问题公司公户买房

最近回复:

具体什么问题请详细说明

2026-01-29 21:12:01

想了解,一般纳税人可以开3% 的租赁发票吗

最近回复:

您好,关于一般纳税人开具3%租赁发票的问题,我为您分析如下: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一般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通常适用9%的税率。但存在以下特殊情况可以适用3%征收率:1. 如果是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可以按5%征收率开具发票(不是3%)。2. 如果是动产租赁(如设备、车辆等),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的,可以按3%征收率开票,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 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 - 该动产是在2013年8月1日前购入的建议您先确认: 1. 租赁标的物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2. 资产取得时间 3. 是否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简易计税方法实际操作中,建议先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计税方式,避免税务风险。如果需要进一步协助,可以准备好相关合同和资产凭证后具体咨询。

2026-01-23 18:28:09

举报企业税收违规有哪些途径?

最近回复:

直接向税务局投诉举报或者打12345。

2026-01-20 21:03:15

武术培训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最近回复:

武术培训一般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特定应税凭证征税,武术培训合同不在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凭证范围内。解决方案就是正常开展培训业务,不用考虑印花税缴纳问题,但要保留好培训合同等业务资料,以备后续可能的检查。

2026-01-19 19:14:57

铁路焊轨基地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最近回复:

铁路焊轨基地一般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但存在免税情况。若其土地用于直接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等农业生产,或属于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等符合免税规定的情形,可免缴。若不符合免税条件就需按规定纳税。建议核查土地用途等情况,确定是否符合免税条件,不符则及时申报纳税。

2026-01-18 16:24:04

你好!我是只是名义上公司法人代表,公司要挂外帐报什么税,叫我给税务局发的验证码,我没给,后然财务说跟我配合换成她的手机号码,我没同意,她可以自己更换号码吗

最近回复:

你好,公司的税务登记信息,包括联系方式等,是公司在税务机关备案的重要资料。这些信息的变更通常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可能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财务作为公司员工,无权擅自更改公司在税务机关备案的联系方式。如果需要更改,应当通过公司正式渠道,如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

2026-01-18 15:11:04

长宁区玉屏路34平方米132万二手房交多少税。

最近回复:

二手房税费和房屋是否满五唯一、买家是否首套房等有关。若房子满五唯一,买家首套,主要是契税,按1%算约1.32万;若房子不满五,卖家可能交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约6.29万,个税约2.64万。建议去交易窗口了解具体情况,准备好相关材料去办理交税手续。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