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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隶属于渎职罪

  • 什么是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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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指那些具有报请或者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徇私舞弊 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但动机如何对本罪构成没有影响。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所谓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等法定事由,而由人民法院依法适当减轻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

    所谓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经过法定期限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有条件地提前释放的刑罚制度。

    所谓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具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所暂时采取的一种不予关押而在监狱外执行的变通执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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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认定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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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量刑标准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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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立案标准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审判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徇私舞弊,违法裁定减刑、假释或者违法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

    3、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徇私舞弊,违法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

    4、不具有报请、裁定、决定或者批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5、其他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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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二、渎职犯罪案件

    (九)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第401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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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11:25:48

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减半收取100由原告承担,被告还需要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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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悦律师 最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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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问一下赠予合同有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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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涛律师 最近回复:

具体情况需要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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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烁明律师 最近回复:

民事纠纷一般是不会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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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减免规定,~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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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海建律师 最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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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 06:47:44

我这边生病住院车贷暂时还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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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锦洲律师 最近回复:

一般都是可以协商解决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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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9年别人赠予一套房子现在能要回购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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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维律师 最近回复: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赠与是一种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受赠人获得了赠与人的财产所有权,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要求收回赠与的财产。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后有特殊原因需要收回财产,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受赠人同意收回:受赠人同意将财产返还给赠与人。   2. 法院判决:赠与人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收回财产,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赠与的违法性或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况。3. 特殊约定:在赠与时双方可以签订协议规定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收回财产。总的来说,一般情况下,赠与是无偿的,赠与人不能随意要求收回赠与的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4-04-08 06:00:37

你好公司没有给予签劳动合同,自离,是否可以索要工资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律师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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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医疗期不能返岗工作的员工,提前1个月发送了通知,还需给予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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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万顺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涉及两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然后才能明确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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