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渎职罪 > 玩忽职守罪 > 玩忽职守罪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二)玩忽职守案(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为依法惩治渎职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一)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第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犯罪行为,触犯刑法分则第九章第三百九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因不具备徇私舞弊等情形,不符合刑法分则第九章第三百九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但依法构成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犯罪的,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第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行为,放纵他人犯罪或者帮助他人逃避刑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共谋实施的其他犯罪共犯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既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又以非职务行为与他人共同实施该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其他犯罪的共犯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条 国家机关负责人员违法决定,或者指使、授意、强令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构成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集体研究”形式实施的渎职犯罪,应当依照刑法分则第九章的规定追究国家机关负有责任的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具体执行人员,应当在综合认定其行为性质、是否提出反对意见、危害结果大小等情节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应当判处的刑罚。

第六条 以危害结果为条件的渎职犯罪的追诉期限,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有数个危害结果的,从最后一个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依法或者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适用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本解释规定的“经济损失”,是指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为挽回渎职犯罪所造成损失而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立案后至提起公诉前持续发生的经济损失,应一并计入渎职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

债务人经法定程序被宣告破产,债务人潜逃、去向不明,或者因行为人的责任超过诉讼时效等,致使债权已经无法实现的,无法实现的债权部分应当认定为渎职犯罪的经济损失。

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的经济损失,司法机关或者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挽回的经济损失,或者因客观原因减少的经济损失,不予扣减,但可以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第九条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流入社会,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依照渎职罪的规定从严惩处。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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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08:16:40

无证厂房被拆能不能获得补偿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合法建设但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办证的厂房,可获得补偿。由于过去建房管理规范存在不足,不能单纯以无证件就认定为违建,此类厂房应按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涵盖房屋价值、搬迁安置等方面。 (2)违建厂房一般不能获得补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法定审批手续而建设的厂房属于违建,通常无法得到补偿。但如果行政机关在拆除时存在程序违法等情形,致使厂房内物品等财产损失,当事人可就这部分损失要求赔偿。 (3)在实践中,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是否给予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范围。 提醒:遇到无证厂房被拆问题,因实际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明确自身权益。

2026-06-02 04:25:42

厂房过户征地补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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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厂房过户征地补偿无统一标准,主要包含土地使用权补偿,其根据土地性质和剩余使用年限等确定;厂房重置成新价,是厂房重置建造费用扣除折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厂房经营效益和停产停业期限计算;搬迁费用补偿,包含设备搬运、安装调试等费用。 (2)当地政府会结合经济水平、土地状况等制定具体补偿方案并公示,制定时会考虑土地用途、区位等因素。 (3)遇到征地,需留存厂房状况等证据,可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咨询补偿标准和方案。若对补偿不满,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权益。 提醒: 征地补偿情况复杂,不同厂房实际情况对应补偿方案有差异,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6-01 06:02:05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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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不统一,由各地自行制定。 2.常见计算方式有:按被征收房屋价值一定比例,如5%-10%;按停产停业期限,结合上年度月均利润与具体月数;按房屋面积,每平给予固定金额。 3.补偿会考虑经营效益、规模等因素。 4.确定补偿可参考当地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可协商、行政复议或诉讼解决。

2026-05-31 01:33:27

厂房动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厂房动迁赔偿虽无统一标准,但主要包含房屋价值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补偿和设备补偿等方面。房屋价值补偿会综合考虑厂房的结构、面积、区位等因素进行评估。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需结合厂房被征收前的效益以及停产停业期限来计算。搬迁补偿包括设备搬迁与安装费用等。对于不可搬迁设备,则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3)动迁方会制定详细补偿方案并公告,被征收人可在公告期内查看。若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先与征收方协商,协商无果时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被征收人要及时关注补偿方案公告,协商时注意保留证据。不同厂房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5-25 19:10:32

土地和户口不在一个地方!土地股权证应该在哪里

最近回复:

去当地土地局、房管局、派出所、乡政府核实;

2026-05-25 07:24:39

没有产权证的厂房拆迁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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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建设但无产权厂房:准备建设审批文件、用地证明等材料,证明厂房合法性,争取获得与有证厂房相当补偿,补偿包括房屋价值、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等。 (二)违法建筑厂房:虽按规定无补偿,但部分地方对主动或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的,会给予适当搬迁补助。 (三)对补偿有异议:先与拆迁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四)拆迁全程: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收集保存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026-05-20 09:26:47

2014年临哈高速征地养老保险个人一些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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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先收集好征地相关的文件和养老保险未落实的证据,然后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负责征地工作的机构去反映情况,要求他们按照政策来落实养老保险。如果沟通协调后还是没有解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0 05:30:19

企业被拆迁怎么补偿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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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价值补偿:按厂房面积、结构等,经专业评估定金额。 2.设备搬迁安置补偿:可移动设备的运输、调试费,不可搬迁设备的重置价。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企业前三年平均利润、停产期限等算,补经营中断损失。 4.搬迁补偿费用:如搬迁费、安置费,按实际费用算。 5.拆迁奖励补偿:部分地区为鼓励配合拆迁而设。 企业要收集资料谈判,不满补偿可复议或诉讼。

2026-05-07 15:02:32

你好,老家有块地兄弟想独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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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物权,应当平等保护。如果兄弟之间对土地使用权有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在处理此类家庭纠纷时,建议保持冷静,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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