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量刑标准

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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