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又包括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三)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伪造,是指仿照有价证券的图案、形式、颜色、面值、格式等外面形态特征,通过复印、绘制、印刷等方法制作假证券的行为,使非有价证券摇身而变成“有价证券”,是从无到有的假。

所谓变造,是指对真实有效的有价证券使用涂改、挖补、拼凑、剪接、覆盖等各种方式进行加工,使其主要内容如发行的面额、发行期限或张数等加以改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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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7:07:32

有人在网上发布我的照片并且造谣侮辱女性我该怎么办

重庆星空(南岸)律师事务所律师

重庆星空(南岸)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搜集证据,直接起诉 这是可以处理解决的

2024-04-15 06:59:29

您好,请问股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林振富律师

林振富律师 最近回复:

如果股东也是员工的话,权益受到侵害,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2024-04-15 06:49:16

没签合同,发票开了,有验收单,起诉对方能要来钱吗

马清义律师

马清义律师 最近回复:

可以的,不认可发票金额,有验收单可以鉴定价款的

2024-04-15 06:07:48

小股东申请破产的条件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作为股东提出破产申请须符合如下条件:企业运营和管理状况已经陷入严重困境;若持续保持营运状态将会使广大股东面临重大经济损失;具实质诉权之股东在启动解散公司诉讼之前已竭尽全力,采取了一切能够缓解当前困境的手段;需拥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之股权份额者进行投票决议。简言之,只要企业法人无法偿还其到期债务,且其资产状况难以偿付全部债务或显然资金趋近枯竭,即有权提出破产申请。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2024-04-15 06:05:58

有实缴金额的股权转让可以零转让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申请人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益存在显著偏低状况且无正当解释说明时,主管税务部门有权核定该股权转让的实际收益。同时,如申请人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益低于其所持有的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额,将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收益明显偏低。在此情况下,主管税务机构需依次采用净资产核算法、类比法及其他适当的方法对该股权转让的实际收益进行准确核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4-15 06:05:50

公司欠税被执行期间能变更法定代表人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是不可取的做法。我们需要认识到为了防止企业经营者有意识地逃避纳税义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税务注销与企业法人注销进行统一规划和协调,认为税务注销清算应当被视为企业法人注销的必要前置程序。因此,任何一家企业若想申请注销其法人资格,则必须提交税务注销清算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没有做到这些,那么该法人的注销行为就无法符合法定程序,这也是我们不可忽视的事实。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事项未经登记或者未经变更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2024-04-15 06:05:49

有没有两个人的同时优先购买权股权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的严密规范,当公司全体股东着手进行股份转让事宜时,倘若有两位或以上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那么他们需要共同协商并达成协议以明确各自的购买份额;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应依据各位股东在本次股权转让中所占的出资比例来行使其优先购买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4-04-15 06:05:45

新股东有没有可能是发起人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在公司正式创立并开展运营之后引入的投资方或股东并非公司的始创者,亦称发起人。发起人是指那些首先发起组建公司的个人或团体、以及在公司建设阶段主导整个进程、承诺购买公司股权或资金投入并为设立公司承担相应法律及财务责任的人士。因此,在公司成立以后才进行投资的股东,自然无法被归类为发起人。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024-04-15 04:59:53

我是物业公司股东员工心脏病突发死亡该赔多钱

冯晓辉律师

冯晓辉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根据员工年龄工龄工资来计算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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