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虐待罪 > 虐待罪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根据立法规定和实践经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虐待罪与非罪的界限:

1、从情节是否恶劣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主要标志。根据本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只有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虐待行为一般,情节较轻的,如一、两次的打骂,偶尔的不给饭吃、禁闭等,不应作为虐待罪论处。

虐待情节是否恶劣,应当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

(1)虐待行为持续的时间。虐待时间的长短,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对被害人身心损害的大小。虐待持续的时间长,比如几个月、几年,往往会造成被害人的身心受到较为严重的损害。相反,因家庭琐事出于一时气愤而对家庭成员实施了短时间的虐待行为,一般也不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

(2)虐待行为的次数。虐待时间虽然不长,但行为次数频繁的,也容易使被害人的身心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极易出现严重后果。例如,有的丈夫在妻子生女婴后的一个月内,先后毒打妻子10余次;有的儿女对因卧床不起的老人一次又一次地不给饭吃,一个月内就达20余次,等等。

(3)虐待的手段。实践中,有的虐待手段十分残忍,例如,丈夫在冬天把妻子的衣服扒光推出门外受冻;丈夫用烙铁、烟头等烫妻子的阴部、乳房;儿女惨无人道地毒打年迈的父母等。使用这些残忍手段,极易造成被害人伤残和死亡,应以情节恶劣论处。至于打耳光、拧耳朵等虐待行为,便不能认为是手段残忍,一般不能认定为情节恶劣。

(4)虐待的后果是否严重。虐待行为一般都会程度不同地给被害人造成精神上、肉体上的痛苦和损害,其中有的后果严重,例如,由于虐待行为人使被害人患了精神分裂症、妇科病或者其他病症;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瘫痪、肢体伤残;将被害人虐待致死;被害人因不堪虐待而自杀等等。凡发生了上述严重后果的,都应以情节恶劣论处,当然,判断是否“情节恶劣”,可以根据上述诸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也可以根据其中的一个方面加以分析认定。

2、从犯罪的对象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虐待罪是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和扶养关系,如夫妻、父子、兄弟姐妹等。虐待非家庭成员的,不构成虐待罪(但如果因虐待行为直接给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严重,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按其他犯罪论处)。

(二)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虐待行为的手段,有时与故意杀人的手段十分相似,并且,虐待行为有时在客观上也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所以,虐待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较容易混淆。我们认为,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某一行为是构成虐待罪还是故意杀人罪时,应当从主观故意上区分二者的界限,虐待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三)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虐待行为往往会造成被害人身体伤害的后果。所以,虐待罪容易与故意伤害罪混淆。在司法实践中,也应当主要从主观故意上区别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出于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摧残和折磨的故意,在实施虐待行为过程中,造成被害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其行为构成虐待罪,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并且在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则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虐待罪。

(四)犯本罪的,告诉的才处理

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被害人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本条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虐待案件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虐待者不希望亲属关系破裂,更不希望诉诸司法机关对虐待者定罪量刑。因此要充分考虑被虐待者的意思。如果被虐待者不控告,司法机关就不要主动干预,这样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但根据本法第98条之规定,如果被虐待者受强制、威吓等而无法向人民民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被虐待者的其他近亲属也可以控告,有关单位和组织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揭发干涉,由人民检察院查实后提起公诉。犯本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不适用“告诉的才处理”的规定。

(五)本罪与遗弃罪的界限

1、主观方面的区别: 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

2、客观方面的区别:虐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3、主体要件的区别: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

4、客体要件的区别:虐待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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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09:49:29

异地开庭,被告要去原告那边开庭,被告路费可以让原告出吗

最近回复:

一般情况下,被告去原告所在地开庭,路费通常自行承担,法律未规定该费用由原告出。不过,如果案件涉及合同约定,合同里明确异地开庭路费由原告承担,那被告可要求原告支付。解决方案是先查看合同有无相关约定,若有可与原告协商,协商不成可在庭审时提出诉求,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裁判。

2026-02-05 08:48:55

进行二审再审是否得请律师

最近回复:

1.依据法律,在二审和再审程序里,当事人可自行进行诉讼,不一定要请律师代理。是否请律师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定。 2.要是案件法律关系不复杂、事实清楚,而且当事人有基本的诉讼能力和法律知识,那可以自己参与诉讼,像提交材料、参加庭审这些事都能自己做。 3.然而,对于法律关系复杂、证据多或者涉及专业法律适用问题的案件,特别是再审程序中要对原审裁判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时,委托律师代理会更可靠。律师凭借专业能力,能梳理案件争议点、收集补充证据,还能依据法律指出原审的问题,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权益。 4.另外,律师还能帮当事人遵守诉讼程序规定,防止因程序问题让当事人权益受损。 5.总之,委托律师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但请专业律师通常更有助于保证诉讼的质量和效果。

2026-02-05 08:22:41

对方恶意上诉二审法院会怎么办

最近回复:

上诉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称不上是恶不恶意,积极应诉即可

2026-02-05 06:58:45

经调解后再起诉需具备哪些条件

最近回复:

1.调解后再起诉,要根据调解类型确定条件。非诉讼调解达成协议后,如果当事人没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或者司法确认没得到法院认可,就可以就原来的纠纷去法院起诉。不过,得符合起诉的条件,也就是原告和案件得有直接关系,被告要明确,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案件得在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内,而且受诉法院得有管辖权。 2.要是在诉讼中法院主持达成的调解书生效了,当事人就不能就同一纠纷再次起诉。但要是有证据能证明调解违背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而不是直接起诉。 不同调解类型对应的维权途径不一样,当事人要根据实际情况选合适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6-02-05 06:56:43

民事纠纷被二次起诉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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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是否构成重复起诉。对照重复起诉需满足的条件,即后诉与前诉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相同、诉讼请求相同或后诉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来确定此次起诉是否为重复起诉。 (二)若构成重复起诉,可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三)若不构成重复起诉,被告应积极应诉。准备好答辩状,清晰阐述自身观点和理由,并收集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6-02-05 06:54:17

法院撤诉一定要开庭当天吗

最近回复:

法院撤诉并非局限于开庭当天,在案件宣判前原告均可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只要满足撤诉条件,在诉讼其他阶段也能提出。 撤诉条件包含原告自愿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等。若开庭当天原告申请,法院通常当场审查,符合条件就会准许;在其他时间申请,法院同样依法审查。 建议原告综合自身情况与实际需求,慎重考虑撤诉事宜。因为撤诉一旦被准许,诉讼程序即终结。若之后想再次起诉,需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要严格按照撤诉条件来,确保申请合理合法,以免法院不予准许撤诉申请。

2026-02-05 04:54:06

诉讼案件一直不开庭该怎么办,想了解一直不开庭,我是否需要继续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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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好,这个情况是可以起诉的啊

2026-02-05 03:52:28

民事二审申诉得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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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应及时收集整理并在申请再审时提交。 (二)若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等情况,需整理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存在证据问题或法院未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况。 (三)若发现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要准确指出错误之处及应适用的正确法律。 (四)若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或审判人员未回避,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若存在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等情况,要提供能证明该情况的证据。 (六)若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或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该违法行为。 (七)若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明确指出遗漏或超出的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2026-02-05 00:57:51

法院开庭了还能撤诉吗

最近回复:

1.法院开庭后原告有撤诉可能,但需满足条件并经法院审查。在宣判前,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会准许原告撤诉申请。 2.若被告提起反诉,或案件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法院可能不准许撤诉。这是为了保障相关利益不受损害,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 3.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会按撤诉处理。 4.解决措施和建议:原告若想撤诉,应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自身案件情况,确保撤诉理由合法正当。在申请撤诉时,要向法院清晰说明情况。同时,要严格遵守庭审纪律,避免因自身不当行为导致按撤诉处理。

2026-02-04 18:34:02

被告不接电话不给传票怎么办,想了解被告一直不接电话,传票如何送达?

最近回复:

被告一直不接电话,传票送达还有其他办法。首先可尝试在其住所直接送达,由同住成年家属签收。若直接送达困难,能委托他人代为送达。还可通过邮寄送达,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若这些方式都行不通,可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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