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扰乱公共秩序罪 >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实施这种窃听、窃照的行为,一般是出于某种非法的目的,有的则是出于好奇,不论行为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根据国家安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因此在我国,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一般禁止持有、使用的物品,除非法律特别授权,持有、使用即为非法。对于有关机关确有需要的,其具体使用程序应做严格的限制,如《国家安全法》第10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第33条规定,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适用本法有关规定。这些程序规定目的在于防止有关机关滥用国家权力,侵犯公民权利。所有这些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构成了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窃听是指秘密偷听、偷录他人言谈、动静,窃照是指秘密拍摄他人行为举止。窃听既包括行为人亲自偷听,也包括行为人利用各种工具偷听、偷录,窃照是用各种照相器材偷拍、偷摄。窃听、窃照关乎公民个人隐私生活自由权和企事业单位自主进行经营活动,不受非法干扰的权利,因而除非有权机关依法进行,均为非法。但是一般来说,行为人亲自偷听,或者用一般器材偷拍、偷照的,限于条件,危害不会太大,因此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构成行政违法,或者民事侵犯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然而运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进行窃听、窃照的,行为人的破坏能力极大,给公民生活自由和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构成很大威胁。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如果将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则会损害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四)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技术侦察工作中使用的重要手段。技术侦察,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侦破刑事案件,发现犯罪和查找罪证的措施。国家有关部门因侦察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任何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都是违反规定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有权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二是无权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而擅自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人使用普通的录音、摄影器材非法窃听、窃照的,不构成本罪。

非法使用是指非法窃听、窃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用来进行秘密监听、录音、拍摄影象的专用工具,所以非法使用是指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进行非法窃听、窃照。如果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公开录音、拍摄影象,其持有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可能是非法的但其使用行为不属于本罪客观方面的“非法使用”。非法窃听是指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秘密监听窃听对象的言谈、动静。监听对象既可以是我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无国籍人、企事业单位。监听内容包括私人谈话、电话、日常生活起居、会议等。当然,如果行为人利用窃听专用器材窃听国家秘密的,则构成妨害国家秘密的犯罪。

非法窃照是指行为人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偷拍、偷录他人活动或其他目标的行为,窃照的对象包括日常生活起居、个人交往活动、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等。如行为人用窃照专用器材偷拍、偷摄国家秘密的,构成妨害国家秘密的犯罪。

本罪属结果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所谓严重后果是指由于行为人非法窃听、窃照行为而致使窃听、窃照对象伤、亡、受重大财产损失,严重损害国家政治利益等情形。这里的严重后果是指与行为人窃听、窃照有关的危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既可以是直接因果关系,也可以是间接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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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23:03:06

派遣转外包原岗位不变需要做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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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还是要约定的,特别是工龄也要新公司承继,如果不承继,那么旧公司就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工作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工资是应发工资。

2026-06-01 18:57:18

我是2010年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去上班的,是不是从上班那天起由劳务派遣公司给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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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正常应该是派遣公司缴纳。

2026-06-01 11:18:32

工作20年单位让改派遣公司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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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求工作20年的员工改与派遣公司签合同,员工可拒绝、协商或维权。若单位未经员工同意擅自变更合同,员工有权拒绝,因为变更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若单位因此解除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支付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经济补偿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1.员工可与单位协商,了解变更原因、目的及权益保障措施。若单位提出合理补偿且保障权益,员工可自行决定是否接受。 2.若协商不成,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26-05-31 05:56:14

劳务派遣用工合同期限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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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保障劳动者就业稳定与合法权益。此规定避免派遣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关系,让劳动者有稳定工作和收入。 2.派遣单位要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这进一步保障了劳动者在不同阶段的经济权益。 3.为更好落实该规定,劳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合同期限和报酬支付符合法律要求。劳动者自身也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身权益,遇到问题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2026-05-30 07:09:26

公司辞退劳务派遣人员应怎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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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而言,用工单位无直接辞退派遣人员和给予补偿的职能。当用工单位将派遣人员退回派遣单位时,按派遣协议处理。 2.若派遣单位违法解除与派遣劳动者的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解决措施与建议: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应严格遵守派遣协议。派遣单位解除合同要合法合规,否则将承担高额赔偿。劳动者要了解自身权益,遇到违法解除情况及时维权。

2026-05-29 14:57:50

用人企业必须要为劳动者缴纳公积金吗?有没有具体的政策文件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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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和第20条单位应当为在职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与社保一样为强制缴纳义务并非企业可选择性缴纳。如果企业未缴纳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投诉要求补缴。企业不缴公积金不因合同约定员工自愿放弃而免责。与社保不同的是公积金投诉追缴无时效限制。

2026-05-28 20:10:15

劳务派遣的缺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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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可随时将派遣员工退回派遣单位,派遣单位若经营不善,劳动者易面临失业风险,缺乏职业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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