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劳动
仲裁里,单位承担着多方面的
举证责任。
第一,单位要对
劳动关系的成立和
存续进行举证。
这意味着单位得拿出像
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记录、
社保缴纳记录这类东西,来证明和
劳动者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
第二,要是遇到
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保、福利、培训、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方面的争议,单位也要提供对应
证据。
打个比方,如果涉及
加班问题,单位就得证明加班的事实,以及
加班工资的支付情况;
要是涉及福利,就得说明福利的发放情况。
第三,当因为单位作出开除、
除名、辞退、
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引发
劳动争议时,单位要承担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单位得证明这些决定是合法合理的。
总的来说,在劳动仲裁中,单位要对很多和劳动相关的重要事项提供证据,以此来支持自己的说法。
案情回顾:小许于去年
入职一家公司,近日
被公司辞退。小许认为
公司辞退不合理,遂
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称小许工作表现不佳才将其辞退,但未给出具体证据。小许要求公司支付
拖欠的加班工资,公司也无法提供加班记录及工资支付情况。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加班工资支付、辞退决定的合法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劳动关系的成立及存续方面,公司有责任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等证据来证明与小许存在劳动关系。若无法提供,将承担不利后果。
2、对于加班工资支付的争议,公司需举证加班事实及加班工资支付情况。若不能证明,应按规定支付小许加班工资。
3、公司作出辞退小许的决定,需证明该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若无法证明,该辞退决定可能被认定为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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