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日常工作中,很多
劳动者会遇到
加班后单位不发
加班工资的情况。
那么以用人单位不发加班工资为由
辞职,劳动者能获得补偿吗?答案是通常是可以的。
依据《
劳动合同法》,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
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而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单位不发加班工资就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
经济补偿的计算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
具体如下:
1.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
月工资作为补偿;
2.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
3.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劳动者要拿到补偿,得提供
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事实以及单位未支付加班工资,像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等都能作为有效的证据。
所以,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在某公司工作多年,经常加班,但公司从未支付过加班工资。小许多次与公司沟通,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小许无奈之下,以公司不发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公司则认为小许无法证明存在加班事实,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该公司不发加班工资,符合此情形,小许有权要求补偿。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但小许需提供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等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和公司未支付加班工资,否则可能无法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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