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婚
丧假是指劳动者本人
结婚或者劳动者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婚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劳动报酬。 二、条件。《
婚姻法》规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职工享受
婚假的前提是,达到
法定结婚年龄,且与配偶正式办理了
结婚登记手续。丧假的条件是,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关于国营企业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规定》,直系亲属是指父母、配偶及子女。但有的地方规定,岳父母和公婆死亡时也给予丧假。 三、期限。《关于国营企业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规定》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但是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目前国家尚未对非国有企业职工的婚丧假作出具体的规定,只是地方性规定。《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实行
晚婚、晚育的夫妻,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其中属于干部、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初婚为晚婚;已婚女子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的增加
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假期
工资和奖金照发;农民
晚婚晚育的,免除夫妻双方1年的集体义务工。” 四、婚丧假的待遇。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规定》,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1-3天),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超过三天以上的,国家尚无明确计发标准,只有地方性规定。 广东
深圳丧假规定内容介绍如上